气瓶使用安全小常识

一、认准合格气瓶的象征
  ⑴一是涂有充装单位象征和编号;
  ⑵ 二是贴有充装标签;
  ⑶ 三是贴有安全警示标签;
  ⑷ 钢印符号、色彩符号要符合规则;
  ⑸ 已到查验期的要有查验符号(新瓶在外);
  ⑹ 无变形、损件、漏气。
二、做到六不运用
  ⑴ 不运用无警示标签和无充装合格证的
  ⑵ 不运用无充装单位象征和编号的气瓶;
  ⑶ 不运用超期未检和作废的气瓶;
  ⑷不运用色彩符号不符合规则的气瓶;
  ⑸ 不运用附件不全、损害的气瓶;
  ⑹ 不运用严峻锈蚀、变形的气瓶。
三、记住气瓶查验周期及作废规则:
  ⑴ 15公斤以下的液化石油气瓶每四年最少查验一次,15年作废 ;
  ⑵ 溶解乙炔气瓶每3年最少查验一次;
  ⑶ 50公斤液化石油气瓶和盛装通常气体的焊接气瓶每3年最少查验一次,15年作废;
  ⑷ 无缝气瓶(氧气、氮气、氢气等)每3年最少查验一次,30年作废;
  ⑸ 盛装有腐蚀性气体的焊接气瓶每2年最少查验一次,12年作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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